如果把一切事物都简单地分为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两个维度,会怎么样?

看,现在这里有一个苹果:🍎。

🍎 的存在是物质现象,但 🍎 被我看到,并被我认识到它是「苹果」的那一刻起,「苹果」就成为了我内在世界的精神现象。

眼睛里的苹果

🍎 的视觉信息首先要经过视网膜对光线的过滤,再转换为电信号传递给大脑... 最终被识别并理解。我最终所理解到的信息,都一定经过了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的过滤,而我也只能感受到它的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。

所有这些可以被表达的「物质」属性,都天然被叠加了一层又一层无法去除的生理滤镜,包括 🍎 的气味、甜味、重量、大小、软硬... 所以,其实我永远看不到真正的 🍎,或者说永远无法触及到 🍎 的「物质真相」。

理念里的苹果

当我认识到 🍎 是「苹果」时,也就是当「苹果」这个认知概念被构建起来的那一刻,「苹果」背后所隐藏的(理念)物质属性、主客属性... 统统都同时被建立了。 像是:苹果(食物)可以被(我)吃、(谁)的苹果、(别人)有没有苹果、(谁)的苹果更(大)更(甜)、苹果也是(分子)组成的... 甚至描述苹果所使用的(语言)。

苹果的名与色

外在世界放在眼前的 🍎,是「色」,是物质现象。

内在世界构建出的「苹果」,是「名」,是精神现象。

能指所指

名,狭义可以对应结构语言学中的 能指

拉康 有言:能指永远不能指向一个明确的所指,能指只能指向另外一个能指。 这句话几乎就是在说:语言天然就是一种「相」,只要我们对事物还存在不假思索的理解,脑海中还会立即浮现出符号、逻辑、理念、对象、定义,我们就一定局限在某种认知陷阱,也就意味着语言和思维才是触及事物「本质」的障碍。

你看,「甜」就不是 🍎 的属性,是我们把自身对 🍎 的味觉感受定义为「甜」。甚至主观的感受也并不是既定的,狂吃一口糖,再去吃苹果,苹果就不是「甜」的了,「甜」消失了,「食之无味」被精神创造出来了。

再者,「凳子」就一定是用来坐的吗?如果我趴在上面写作业呢?「凳子」就成了「桌子」。它叫「凳子」还是「桌子」不取决于它是什么,而取决于需求所驱动的精神创造。 彻底地说,这块拼接而成的木头没有「本质」,甚至「木头」、「拼接」这些概念也没有本质,只有我不断地在自己的内在世界中为他们创造「本质」的定义。

我现在把 🍎 和 🪙 放在一起称为「果币」可以吗?你会认为「果币」是我编造的,但你就不会认为「苹果」是自己编造的。

🍎 能吃,所以 🍎 是食物;我的味蕾对 🍎 有反应,所以 🍎 是甜的;衣服脏了,别人会笑话,所以灰尘是讨厌的;蟑螂老在马桶活动,所以是害虫,是恶心的...

所谓「凡夫」就是这样,不断地把「外界对我的影响」定义为「外界的本质」。 我们不断对外部世界进行重复的定义和再定义,然后再执着于这个定义是真的、毫无异议的、不假思索的,就这样不断地被自己见到的「相」所欺骗,同时再承担着这个「相」所带来的喜怒哀愁。

顺便可以看到,萨特的「存在先于本质」也是一种深深的迷惑,萨特还在认为事物都有其「本质」,这就是西哲最大的思想钢印:以大脑为标尺,狂妄地为万物立法。 都是继承了柏拉图这个死脑筋的遗毒。

这也是为什么哲学并不会具有「超越」的功能,因为它是一种理性的运动,理性是在「意根」的范畴内发生的,永远无法超出意识,所以对于心灵的解放,哲学和形而上可以说是毫无作用的。

也顺便可以看到:科学完全不是佛法的对立面啊,自以为是的唯物才是。

受想行识

名,广义上,也是 受、想、行、识 组成的集合体。为什么?

因为,当「苹果」成为精神现象后,它就不仅仅是 🍎,而是食物、体验、归属物、生存资源、地位的象征、权利的象征... 它可以是任何一种概念所及之处的的载体。

这就意味着,哪怕只是知道了旁边别人的苹果比你的更「大」更「甜」,你也很有可能产生不舒服的情绪感受,然后萌生出一些争取大苹果或嫌弃小苹果的想法,进而导致后续的行为和经验(信念)。

这并不荒谬,坐在没有空调的公交车上正在抱怨的你,或者堵在红绿灯前谩骂着的你,或者晋升失败的你,可能就正在经历着。

名色、相、烦恼

名色 = 色 + 名(受、想、行、识)= 五蕴 ,同时也是 十二因缘 中的第四节。

老实说,你看到 🍎 的第一眼,应该也是不假思索地知道这是「苹果」吧?

我们就是这样,被生理感受(包括精神现象)支配,天然认同五蕴的体验(创造我),继而对事物产生喜欢或讨厌(法执),于是有了争取或厌离(烦恼障),进而再积累更加坚固的经验和信念(所知障),苦,就是这样自然地被创造出来的。源于生存之外的意识副作用,终于自发创造循环其中的精神地狱。

所以啊,坦率地讲:只要名色在,相就在,情绪就在,烦恼就在,就是凡夫。

《心经》云: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,受想行识,亦复如是。

《心经》亦云:无苦集灭道,无智亦无得。

《道德经》云:无,名天地之始也。有,名万物之母。

《金刚经》云:若见诸相非相,则见如来。

它们全部都在表达同一个东西:苹果,非苹果,是名苹果。

如果「苹果」是没有本质的,那 🍎 是什么?那些「是非」、「对错」、「正义与不正义」、「苦与乐」、「迷与悟」... 又是什么?还有什么在「真正绝对」地存在着?

如果在感受经验的作用下,从 🍎 到「苹果」是 着相 ,那么在精细密集的意识洪流下,从 👀👂👃👅💪🧠 到「我」又是怎样的一种相?

不妨想想看,你接二连三的 emo 和「政治性抑郁」,又是把哪些「名色法」当真了?

本来就是个梦幻泡影,你非要把各个都当真,你不抑郁谁抑郁?


你无法不通过意识来认识世界,但一旦使用意识,你就无法真正认识世界。

Namo Buddhaya。

(完)